2020年4月30日下午,在和林县公喇嘛镇农民培训中心,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盖志毅为和林县新型职业农民暨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培训班做报告。在谈到贫困户土地流转时,盖志毅教授指出:第一,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经营,土地流转特别是体力智力耐力相对弱的贫困户流转是一个大趋势。让新型农业主体经营,解决了资金问题和很好回答了谁来种地问题。第二,农户和村集体经济要精心选择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土地流转使用土地者,要反复验证,主要是了解其经济实力,越是“攀髙枝”,则对于农民来说,流转价格高的可能性越大,拖欠中断流转金的可能性就越小,双方的风险就越小。同时,根据我们调研,因为出租的时间都在10年以上,相当多是30多年,因此,为了更大产出和效益,这些经济实力强大的流转者会愿意也能够在改良土壤,增加肥力等方面增加投入。第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严谨,除了像流转时间、流转金额等标的外。还需要增加如土壤层厚度、土壤的有机质含量、氮磷钾比例、地下水的水位和质量等指标。合同还应该规定一俟出现了在交还土地时的破坏行为,根据不同程度的赔偿标准。对于大面积的流转,县或者乡镇一级政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收取一定的流转风险金。若流转到期交换土地时,突然和地下水等各项指标没有降低,甚至还有提升,则政府将这笔流转风险金本金加利息退换土地流转使用土地者,若出现较大的生态环境破坏,则将这一笔风险金用于土地复垦开支。第四,双方在确定流转的价格时,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自己寻求第三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帮助制定价格。依据穷人的经济学和富人的经济学理论,对于同一个资产价格的认知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会更加公平。否则价格太低损害农民利益,若农民漫天要价则流转不出去或者增加双方风险,比如不能按时兑现流转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