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183号)和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局选聘科技特派员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业型
1.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1962年4月1日后出生。
2.热心基层工作,能坚守在农牧业生产一线开展创新创业(每月不少于21天),有较好的科技服务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采取领办、创办、协办经济实体或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等形式,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活动,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周边乡镇、村产生辐射带动作用。
4.种植类:温室大棚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露地果园、蔬菜、中药材、花卉等,面积不低于100亩。对设施农业基础较弱的旗县区温室大棚种植面积可适当放宽条件。从事育种育苗的申报人员可酌情放宽条件。
5.养殖类:场地整洁规范,且符合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肉牛、驴马等养殖类存栏数不低于100头,肉羊及山羊等养殖类基础母羊存栏数不低于300只,养猪类基础母猪存栏数不低于50头,家禽类养殖总数不低于10000只。从事种畜繁育的申报人员可酌情放宽条件。
6.申报者必须具备自有产权或签署正式合同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7.在农牧业方面取得专利、成果奖励者优先聘用。
(二)技术服务型
1.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1962年4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长,能够在品种引进、技术推广、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3.申报者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服务区域志愿,并能服从分派。
4.对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特长、带动示范能力比较强的乡土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申报者要有自己的种植养殖示范点。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1.网上申报:2月27日至3月3日17:00,申报人员需登录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网(网址http://www.hhhtktp.com/),进入“申报特派员”窗口,按照提示注册用户、填报申报表,确认申报内容不再修改后提交。
2.资格初审:3月3日至5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申报人员可于3月6日9:00后登录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3月8日至3月9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自行打印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拟服务基地所在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过期不候。
4.旗县区复审:3月9日至11日,旗县区科技科技管理部门采取证明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人员汇总,加盖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上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团。
5. 专家面试、实地考察:3月12日至23日期间,市科技局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和实地考察。
6.聘用公示:3月23日至3月30日期间根据专家面试、实地考察、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申报科技创业型科技特派员必须上传生产场所证明(产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大棚租用合同等)等,要重点填写创业经历、现有规模、技术特色及示范带动效应等情况。
2.申报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要重点填写学习及从业经历、接受培训、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3.个人简历和创业规模、技术掌握、奖励荣誉等情况的说明应简明扼要。
4.申报人员必须在附件里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经营执照、种植养殖设施场地图片等重要的证明材料。
其中,种植养殖设施场地图片至少包括设施外部全景图片、设施内部图片各1张,否则不予通过。图片必须清晰,能反映种植养殖规模。
5.对于不上传附件的申报者一律不予通过。
6.各旗县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要本着高度重视、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的复审工作,在区域、基地和专业上统筹进行科技特派员的部署分配。
7.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列入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申报失信人员名单,今后再不能申报科技特派员。
8.申报人员申报时填写的专业和生产示范的专业以及选聘后从事的专业必须一致。
四、聘用要求及管理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实地考察和专家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聘期一年,到期自动解聘,聘期内发生违约行为或未完成约定任务立即解除聘用协议。
2.呼和浩特市及所属旗县区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不可申报。
3.截至2021年4月1日,两年内被解聘的科技特派员、一年内进入现场考察或面试未被选聘的人员不可再申报。
3.2021年3月底到期的呼和浩特科技特派员在聘用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没有因科技特派员工作被处罚通报、创新创业带动作用较大和技术服务效果突出,并符合要求的申报条件,可进行申报并与所有申报人员一同竞聘。
4.对非全年生产或技术服务的专业科技特派员(露地种植、拱棚种植等),被选聘后一年只发放9个月的补贴(3—11月发放,其它月份不发放)。
5. 优先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或进行技术服务。
6.科技特派员补贴目前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专项服务补贴经费管理办法》(BG-2018-5号)执行,今后若有变化以新制定的办法为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团联系人: 郭俊波 电话:15004711047
潘永圣 电话:18547139800
土左旗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尹学军 电话:15047992896
托克托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杜汉雄 电话: 13654887797
清水河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张 慧 电话:18686018659
和林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卢舒宁 电话:17604713619
武川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孙 彧 电话:15754923055
新城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王红彬 电话:15661020369
回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王 斌 电话:15374715677
玉泉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顼世静 电话:18904711100
赛罕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分团联系人:张茂生 电话:13074732002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5日